成都高新区企业联合会

Chengdu Hi-tech Enterprise Confederation

成都高新区企业联合会,(英文名称:Chengdu Hi-tech Enterprise Confederation,英文缩写CHEC)是经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局)注册登记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法人,对外简称高新企联。成都高新区企业联合会成立于2008年9月16日,是高新区企业、企业家(雇主)和企业团体的联合组织。本会以为企业、企业家(雇主)服务为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关系。以优质企业服务能效为宗旨,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经济社会构建中的积极作用。目前,协会拥有会员单位超过500家,专家团队超过80人,赛迪顾问、中国电子学会、深圳证劵信息有限公司、成都广播电视台、四川省经济研究院、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等知名战略合作伙伴50余家。于2015年12月被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评为5A级社会组织,2016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

成都高新区企业联合会下设楼宇经济专委会、金融业专委会、出口电子信息专委会,本会秘书处设:企业服务部、外联部、培训部、财务部、行政综合管理部等部门(协会秘书处有5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为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搭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培训、政策咨询、信息分析等服务,总结推广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促进企业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2014年正式开展服务以来,已累计举办法律、金融、政策等培训会50余场,培训人次超过10000人次,为超过1000家企业提供过政策咨询、企业注册、办公场地寻址等服务。

2017年,成都高新区企业联合会主办了成都高新区楼宇联络专员培训会;承办了成都高新区经济安监局开展了成都高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培训暨岗位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会、成都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安全检查及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成都高新区2017年度物价法规宣传活动;承办了生物产业发展局西部抗体工厂建设技术论证会;配合成都高新区经济安监局筹办第五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成都高新区大视频产业生态圈论坛、成都高新区互联网产品新品发布会;协办原金融服务局成都高新区科技金融路演中心企业投融资路演第一期、第二期,为30余家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开展了融资对接服务,吸引了200家次投融资机构现场参与。

2017年,成都高新区企业联合会承接了成都高新区经济安监局楼宇经济服务外包业务,建立了覆盖全区楼宇的楼宇专员制度,形成了楼宇经济发展季度报告机制,协助成都高新区继续推进专业特色楼宇培育,首批专业特色楼宇基本实现主导产业聚集,第二批专业特色楼宇正在快速实现产业聚集,产业特色化趋势凸显,目前有100余家专业特色楼宇入驻企业享受专业特色楼宇培育政策扶持。2017年协助区内楼宇申报成都市超甲、甲级写字楼,2017年成都高新区中海国际中心FG座获评成都市第二批超甲级写字楼,绿地之窗2号楼、成都复城国际T1写字楼获评成都市第二批甲级写字楼。目前成都高新区获批的超甲写字楼5座、甲级写字楼3座,超甲写字楼占全市38.5%。

关于 CHEC

ABOUT CHEC

  • 500+

    会员单位

  • 50+

    合作伙伴

  • 38.5%

    甲写字楼占比

         中国成都市协会的会员是依法成立的与成都市行业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并且愿意加入中国成都市协会,遵守协会章程。

         中国成都市协会成立于2001年5月25日,由国内从事成都市行业的网络运营商、服务提供商、设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以及科研、教育机构等70多家成都市从业者共同发起成立,是由中国成都市行业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现有会员1000多个。中国成都市协会现任理事长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副部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尚冰。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址设在北京市。

         中国成都市协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创新的思维、协作的文化、开放的平台、有效的服务为指导思想,为会员需要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促进我国互联网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努力推进网络强国建设。
   
         中国成都市协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团结互联网行业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及个人,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和业界的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会员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定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自律规范和公约,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调解会员纠纷,促进会员间沟通与协作,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公民的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合法权益。

        (三)开展互联网行业发展状况、新技术应用以及其他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发布统计数据和调研报告,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为业界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四)开展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相关的研讨、论坛、年会等活动,促进互联网行业交流与合作,发挥互联网对我国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五)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参与制定互联网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协会团体标准,指导会员单位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开展标准符合性推动活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六)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互联网行业资质及职业资格审核、评价评估及评比表彰等工作。

        (七)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参与全球互联网政策、规范和标准制定等国际事务,完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八)开展互联网公益活动,开展互联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责任建设等工作,引导会员单位增强社会责任,维护行业良好风尚。

        (九)开展法规、管理、技术、人才等专业培训,提高会员单位管理及服务能力,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十)开展网络文化活动,引导网民文明上网。根据授权受理网上不良信息及不良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不良信息处置工作,净化网络环境。

        (十一)承担会员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符合本会宗旨的工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